(2015亚洲城市论坛)杨重信:台北都市更新政策之演进与挑战

杨重信

台北市政府市政顾问、文化大学建筑及都市设计学系兼任教授

 

 

台北已经跨越了快速成长的阶段,都市发展的重点从规划建设转变为都市更新,以提升整个城市的环境和生活品质。台北都市更新可分为5个阶段。


18951945年日据时期的市区更新,政策目标是改善环境卫生,消灭流行性传染病,进行市区改造。由日本政府主导,完全没有民间参与。


19451975年,清理违章建筑,建小区住宅与平价住宅。由政府主导,采取先建后拆的方式,如安置罗斯福路、信义路、基隆路等道路工程拆迁户,兴建23处小区住宅;为解决贫户居住问题,兴建5处平价住宅。


19761997年,兴建国民住宅,改建军眷村以及大规模土地开发。政府颁布国民住宅条例,与军眷村改建结合,兴建了2.9万户国民住宅。工务局都市计划处下设都市计划科,成为政府负责都市更新的专责部门。前期由政府主导,后期鼓励民间参与。政府采用的方式包括:区段征收,容积率奖励。其间有一些重大建设,如南港经贸园区、信义计划区、台北火车站特定区等。


19982014年,都市更新由政府与民间主导,促进都市土地有计划地再开发利用,复苏都市功能,改善居住环境,增进公共利益。颁布都市更新条例,重组整个都市更新。更新种类包括:重建、整建、维护。中央与地方政府设立都市更新专责部门。更新地区主要分为老旧地区、优先更新地区和危险地区。政府实施更新计划的执行手段主要是:市地重划、区段征收、一般征收、协议合建、权利变更及其他。民间的执行手段主要是:市地重划、协议合建、权利变更。最重要的政策工具是容积率奖励、容积率移转、减免税捐、投资抵减。这时期还有一些大型土地开发项目,如信义商圈天桥系统、松山车站及周边BOT开发等。


2015年至今,政府推动大规模都市再生,公办都市更新与广建公共住宅,以带动民间都市更新。


现阶段都市更新面临8个困境:过度依赖民间办理小单元的都市更新,政府无力推动地区性更新;单元式都市更新,对都市土地再利用与居住环境品质的提升没有太多作用;屋龄超过30年的住宅比例高,有结构安全隐患,产权复杂,规模不易扩大,政府难以介入,很难取得业主与实施者之间的互信;过度运用容积率奖励工具,造成居住环境质量低,以及违反分配公平;都市更新部分行政程序有违反宪法保障人民财产权与居住自由的意旨,必须修法,但修法工作停滞不前;都市更新以后,地区房价上扬,中低收入家庭被迫迁离市区,绅仕化现象趋于显著;都市更新凌驾于都市计划之上,都市计划沦为都市更新的下位计划,都市更新与都市计划脱节;历史保存难逃被拆除或被异地保存的命运。


面向2050都市发展,台北应以都市更新作为长期管理的手段,实现5个目标:增进土地使用的弹性与效率,塑造有效的发展形态,改善生活环境质量,保护开放空间、保育生态和自然资源以及增进安保,谋求开发与保育地区之间的利益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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