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三角洲城市群发展规划获国务院批复

日前,国务院发布关于长江三角洲城市群发展规划的批复,原则同意《长江三角洲城市群发展规划》。

批复指出,着力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新的发展动能,以上海建设全球城市为引领,以共建全球科技创新集群为支撑,以共守生态安全为前提,以健全包容共享的体制机制为保障,构建网络化、开放型、一体化发展格局,持续在制度创新、科技进步、产业升级、城乡统筹、全方位开放、绿色发展等方面走在全国前列,联手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世界级城市群,加快形成国际竞争新优势,更好服务于“一带一路”建设和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充分发挥对全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和引领作用。

批复要求,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健全协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制定实施方案,落实各项任务措施,着力打造改革新高地、争当开放新尖兵、带头发展新经济、构筑生态环境新支撑、创造联动发展新模式。《规划》实施中涉及的重大事项、重大政策和重大项目按规定程序报批。


中国政府网 2016-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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